(2020年1月3日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最新部署,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 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为依据,推动工商联所属商会协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厅字﹝2018﹞30号)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广西工商联商会协会党建工作,推动商会协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引领商会协会正确发展方向,扩大党在商会协会的影响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引领商会协会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和商会协会依法自治相统一,注重同步推进;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突破提高;坚持分类施策,注重以点带面;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夯实基础;坚持从严从实,注重工作成效。
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建立商会协会党组织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监督评价的规范化指标体系,使每个商会协会党组织行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赶有目标。按照“一年对标强基础、两年深化促规范、三年全面上台阶”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工作规范和考核验收时限,按年度落实重点任务,明确推进措施,激励商会协会党组织对照标准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创先争优。通过三年努力, 使广西工商联所属商会协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责任更加清晰,工作保障更加有力,组织和工作覆盖有效提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明显,真正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引领商会建设、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让党旗领航在商会协会中深入人心,更好的引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根据总体要求,遵循基本原则,以主要目标为追求,未来三年,广西工商联商会协会党建工作实施以下六大工程。
(一)覆盖工程
1.推进 “两个覆盖”常态长效。广西工商联商会协会党委承担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协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工作的主体责任。以扩大“两个覆盖”为着力点,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建立商会协会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交流、统计通报机制,巩固深化 “有形覆盖”,提升优化“有效覆盖”。
2.深化组织覆盖。分类明确组织覆盖要求,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商会协会都应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对新建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推动有效开展工作,巩固组建成果。2020年年底前,推动实现30人以上的所属商协会组织、3A级以上的所属商协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
3.实现工作全覆盖。对暂不符合组建条件的商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等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实现指导工作的全覆盖。
4.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加强商会协会党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商会建设与党的建设深度融合,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健全完善商会协会党委工作机构和组织体系,优化调整组织设置, 逐步理顺直属商会党组织隶属关系,确保做到所属商会协会党组织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有序、换届及时。
(二)筑基工程
1.构建党建会建融合发展机制。落实商会协会管理层党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完善党员会长(副会长)担任支部第一书记,党员秘书长(副秘书长)担任支部专职书记负责党建日常工作,配备专职党务秘书等组织架构。建立党组织书记、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商会工作日常沟通制度,商会协会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商会协会重要事项、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制度,商会协会党内活动邀请商会协会党外负责人列席制度,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三会”通报党建工作制度和商会协会党建工作列入商会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2.抓好商会协会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导所属商会协会选择政治上强、热爱党的工作、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商会协会党组织书记。推动商会协会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的储备、培训工作。探索选派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事商会协会党建工作。注重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作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贯彻落实推荐商会协会负责人作为上述人选时要征求商会协会党组织意见等政策要求。
3.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把符合条件的商会协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的商会协会中发展党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言行,教育党员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做表率,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党组织要抓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未转接组织关系的,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参加商会协会党组织活动。
(三)规范工程
1.明确商会协会党组织党员对象范围。商会协会党组织是建在商会协会理事会,而不是建在秘书处。商会协会负责人(理事会成员)、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和相对固定兼职人员中的党员是商会协会党组织组建对象。商会协会党组织组建时,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能转的要及时转接,党员在单位有党组织且担任党内职务,或所在党组织不同意转出,或本人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按照“一方隶属、多方参与组织活动”要求,凭党员身份证明参加商会协会党组织活动。党员参加多个商会协会并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后,明确其参加其中一个主要商会协会党组织活动或工作。
2.加强商会协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广西 9 个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的通知》(桂组通字〔2019〕83 号)中颁布的《广西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广西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推动所属商会协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各商会协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组织指导商会协会党组织积极参与创星评星活动,争取每年2家所属商会协会(会员企业)被评定为市、区级党建示范基地。
3.强化商会协会党组织自身建设。推动商会协会党组织学习贯彻维护尊崇党章,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重点把握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社会组织党组织职责的要求。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根本,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按期换届等基本制度,每月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使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增强。开展商会协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四)引领工程
1.促进商会协会健康发展。明确商会协会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议大事、促落实”作用,引领商会协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商会协会党组织要参与商会协会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措施的制定,全程参与商会协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研究。指导商会协会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推动完善商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商会协会党组织对商会协会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和党支部书记的管理和监督。把先进党组织创建与“四好商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积极参与城市基层党建联动体系建设。推动商会协会党组织积极主动融入区域化大党建格局,积极参与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联动体系建设,通过组织纽带联接、价值取向联接、活动载体联接、互利共赢联接,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促进党建融合、工作融合、感情融合。
3.发挥商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党建引领,鼓励支持行业商会协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党组织要引导和支持商会协会在教育、养老、就业、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作用,要监督其有效承担政府转移的职能和委托、授权的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商会协会成长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
(五)提升工程
1.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商会协会党委要加强对所属商会协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针对性的指导,推动商会协会党支部细化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要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眼点,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
2.培育商会协会党建典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商会协会党组织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培育典型、打造党建品牌。每年征集一批党建工作典型案例,汇集成册,供商会协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参考。依据典型案例,选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商会协会党组织,将其培养成为广西社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未来三年,培养5个社会组织党建品牌。
3.做好商会协会党建培训工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纳入教育培训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布局。多形式、分层次、广覆盖开展培训,每年培训党建骨干100名。积极推动建设现场教学基地,提升培训成效。
(六)保障工程
1.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坚持资源共享,按照标准化设计、多功能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商会协会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网络活动阵地建设。突出党建元素和实用性,强化活动场所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做到场所规划布局合理、功能配置齐全、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活动经常有效,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2.加强党建经费保障。推动有条件的商会协会将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写入章程,纳入商会协会年度经费预算。鼓励通过党员捐助、出资人赞助等方式拓展党建经费来源和无偿提供或合作建设党建活动场所。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抓好宏观指导和统筹谋划,每年至少研究2次商会协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一次商会协会党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商会协会党建工作。自治区工商联商会协会党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自治区工商联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指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商会协会党组织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帮扶商会协会党组织制度。商会协会党委和会员部要密切配合,不断完善、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成立登记时同步摸清党建工作情况,年检(年报)时同步检查督促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为重要指标。